雲南電力長協交易的成效:有效減少水電棄水 合理降低電價

2018-05-22 14:17:48來源:電聯新媒

  導語:雲南省在落實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過程中,以做實長協交易為突破口,取得了棄水逐年下降、用電成本合理降低、電力與其他產業相互促進共同轉型升級的顯著成績,助力雲南打好“綠色能源”牌,並探索出了“鋁電聯動”“硅電聯動”“長協交易為主、日前短期交易為補充”等一係列好的經驗和做法,為解決我國電力領域當前面臨的不平衡、不充分發展問題提供了“雲南模式”,對加快推進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

  雲南長協交易的基本情況

  雲南長協交易的培育發展與其他商品市場類似,經歷了典型的“J型曲線”發展過程,大致分為政府引導、自由探索、全面成熟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2014年,在政府的引導下,雲南省內最大的電力用戶雲鋁與華能瀾滄江公司開展電力直接交易試點。第二階段是2015-2016年,雲南省按中發9號文要求,不再對直接交易進行行政引導和幹預,而是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但直接面對市場競爭的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一時難以適應,雙方互不理解,內部協同自律現象嚴重,主動走出去開展長協談判的較少,矛盾較為突出。第三階段是2017-2018年,經過幾年發展,雲南發電企業、電力用戶的市場意識有了很大提升,雙方逐漸認識到發用雙方不是競爭關係,而是相互依存的共生關係,如果一方不能可持續發展,另一方也必然受損。基於上述認識,發用雙方開始逐漸尋找到合理的價格區間和利益平衡點,並通過長協交易形成相對穩定的長期合作關係,在市場這只無形的手的作用下,雲南電力市場開始走向成熟。2018年雲南長協簽約電量已經超過620億千瓦時,佔全年預計交易電量750億千瓦時的83%,而且市場主體之間還自主形成了強強聯合、多能互保等一係列互利共贏的合作方式,市場活力和創造力被有效激發。如今的雲南電力市場充滿活力,電量穩步增長,電價保持合理,誠實守信、合作共贏成為了市場主旋律。

  雲南長協交易取得的顯著成效

  雲南省嚴格遵循中發9號文精神推進改革,電力長協交易開展5年來取得了以下幾方面顯著成效:

  一是雲南電力產業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矛盾得到明顯緩解。如何有效減少水電棄水,合理降低電價,促進綠色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一直是中央和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雲南的改革實踐證明,長協交易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方案。通過長協交易優化資源配置和發現市場價格,雲南省大工業電價由改革前的每千瓦時0.522元降低至2017年的0.414元。用電成本的有效降低,加快了雲南工業經濟轉型升級的步伐,雲南省委、省政府依托資源優勢,布局打造水電鋁、水電硅材一體化產業鏈,由此帶來的是發用電量的快速增長。2017年雲南省主要用電行業平均開工率達到58.2%,同比提高7.1個百分點,全省發電量同比實現11%的高速增長,棄水電量實現了同比下降,雲南電力產業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的矛盾得到有效緩解。

  二是驗證了以“中長期交易為主”電力市場建設路徑的科學性。社會經濟環境的差異,決定了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必須走符合國情的自主道路,不能照搬照抄國外模式。中發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中設計了“中長期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補充”的市場建設路徑,雲南電力市場的成功建設和穩定運行,驗證了這一路徑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除開電力市場外,長協交易也為我國電煤市場的成功穩定運行發揮了關鍵作用,這充分表明長協交易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市場環境的交易模式,既能有效解決問題,又能控制市場風險,且在技術上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是當前最直接、最有效的電力市場化改革措施。

  三是通過長協交易實現了市場對資源的優化配置。雲南電力市場中華能瀾滄江、雲鋁在發用電側的佔比均超過30%,是典型的“雙邊壟斷”市場結構。市場建立初期,雙方矛盾突出,協調極為困難。隨著市場功能的不斷完善和顯現,雙方在市場競爭中逐漸建立了理解和互信,最終通過長協交易實現“強強聯合”。2018年雲鋁與華能瀾滄江簽訂長協電量超過100億千瓦時,一方面保障了雲鋁的用電需求,另一方面也支撐了華能小灣、糯扎渡水庫枯期水位的消落,有效緩解了汛期棄水壓力。在雙方的示範帶動下,雲南發電企業、電力用戶整體形成了相互理解、合作共贏的良好局面,市場對電力資源優化配置的作用得到充分體現。

  四是長協交易形成中長期價格信號,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雲南的長協交易價格由供需雙方認真研判市場走勢並直接溝通協商後自主形成,是雙方對未來市場預期的真實體現。雲南改革各方都充分認識到,不合理的低價一方面直接惡化發電企業的經營環境,另一方面也將導致部分用戶過度依賴用電成本的下降,而不利於用戶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因此雲南設置了長協價格運行的綠色區間,處於區間範圍內時價格完全由市場自主形成。2017、2018年雲南年度長協交易電廠側的平均價格維持在每千瓦時0.18元左右,這一價格是完全由市場自主形成的價格信號,既保證了發電企業的正常經營,也確保了省內用電企業與省外同類型企業在能源成本上的競爭優勢。通過合理的長協價格,用電企業換來的是訂單和市場份額,發電企業換來的是自身發電量的穩步增長,2017年雲南絕大部分發電企業實現盈利或減虧,發電與用電行業共同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五是長協價格信號引導合理投資及產業整合。長協交易價格信號處於綠色合理區間時,政府不進行任何的幹預,使得市場經濟規律得到了充分的尊重,這一價格信號也成為了引導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以雲鋁為例,通過長協交易,雲鋁2017-2018年的平均到戶電價維持在每千瓦時0.35元左右,雲鋁利用長協交易為未來一段時期的生產提供了相對穩定的用電價格。在此支撐下,雲鋁利用“北鋁南移”和雲南打造“綠色能源”牌的有利契機,大力發展水電鋁一體化深加工,為後續雲南水電消納和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電源建設方面,由於電價預期難以支撐投資,雲南多座水電站和火電廠主動暫緩開發建設,瀾滄江上遊黃登、大華橋、苗尾3座水電站合計420萬千瓦裝機投產時間由“十二五”末期主動推遲至“十三五”中後期,烏東德等在建項目主動推進消納市場的同步建設。已經建成的在運發電企業在這一價格信號指導下,紛紛進行整合以降低運營成本,例如華電集團在雲南的3家企業整合為1家,大唐集團在雲南的2家企業整合為1家,運營效率大幅提升,高度契合中發9號文要求提高電力行業效率的改革目標。

  六是通過市場方式實現多能互補、協同消納。長協交易中用戶希望全年電量、價格相對穩定,但雲南70%以上的水電裝機無調節能力,枯期發電能力不足。為滿足用戶枯期的用電需求,不同能源形式的發電企業利用發電能力時空上的互補,多能聯合進入市場開展長協交易,通過市場方式實現了不同能源形式之間的協同互補、共同消納。

  雲南長協交易的主要做法及經驗

  堅持問題導向,尊重市場規律。雲南的改革始終遵循中發9號文精神,以解決實際問題為導向,堅持走符合國情省情的改革道路,不好高騖遠,不做假樣子,不搞花架子。當前最大的國情、最大的省情就是要解決棄水、降低用電價格,而長協交易是解決上述問題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雲南省就一以貫之堅持做好做實長協交易,始終相信並尊重市場規律,最終才有今天的良好局面。

  以市場主體為中心,持續完善長協交易規則。昆明電力交易中心定期走訪調研市場主體,聽取市場主體的合理訴求和建議,持續完善交易規則和服務,充分尊重和保障市場主體的合規交易行為。雲南省的長協交易中,買賣雙方只要協商一致,可以在交割前的任意時間登錄係統進行長協合同備案,具體品種包括年度(多年)雙邊交易、月度(多月)雙邊交易、月度補充雙邊交易,還可按月在電廠與電廠之間、用戶與用戶之間進行互保,減少不可預見情況下的違約風險,交易執行完成後還可對未完成的雙邊合約電量進行轉讓交易,以提高履約率減少偏差考核。正是在如此完善的交易規則支撐下,雲南的長協交易才得以蓬勃發展。

  建立價格聯動機制,有效降低各方風險。“基準價格+浮動機制”的價格聯動本質上是一種風險共擔機制,與國外電力市場普遍採用的差價合約相類似,但在我國當前的市場環境下價格聯動機制兼顧了雙方的利益和訴求,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和適應性。經過近幾年的培育引導,上下遊價格聯動機制已經在雲南電力市場普遍應用,形成了風險共擔的良好氛圍。通過市場主體的創造和遴選,目前主要的聯動方案有三類:第一類是長協價格與用戶主要產品價格聯動,如鋁電聯動、硅電聯動,該方案適合對電價敏感、主要產品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電力用戶;第二類是長協價格與月度集中市場(日前市場)價格聯動,此方案適合各類電廠與用戶;第三類是長協價格與電煤價格聯動,此方案適合火電企業簽訂的長協。同時還出現了電煤價格隨電價聯動、工業產品價格隨電價聯動等新機制,充分體現了市場發現價格的市場經濟一般性規律。

  全力防範長協交易風險,維護誠信履約市場環境。長協交易主要由買賣雙方自由協商而成,因此存在買賣雙方在電量上空買空賣、在電價上申報不合理高價或低價、隨意違約的風險,以此來攫取利益擾亂市場。雲南始終將防範市場風險、維護市場公平公正擺在突出位置,在交易規則中設計了基於激勵相容的風險防範機制,例如對長協交易連續兩個月履約率低於60%或連續三個月低於80%的市場主體,不僅按結算規則給予考核,同時還取消後續參與長協交易的資格,以增強長協履約的嚴肅性,2017年雲南長協的整體履約率超過96%。雲南電力市場建立了覆蓋全部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評價機制,昆明電力交易中心發布的評價等級已經成為市場公認的“信用名片”,市場整體形成了遵守規則、嚴格履約的良好誠信環境。

  大力培育售電公司,增加中小用戶參與長協交易的選擇權。中小用戶直接參與長協交易的話語權和選擇權較小,雲南大力加強售電公司培育,統一服務中小用戶參與長協交易。目前在昆明電力交易中心共注冊售電公司87家,2018年的長協交易中,售電公司共代理4000餘戶中小企業參與長協交易,極大豐富了中小用戶的選擇權。

  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相關建議

  一是建議進一步做實長協交易。當長協交易的比例達到一定程度時,能夠為市場主體提供穩定的電量合同,發現中長期價格信號,有效防範市場風險,確保市場整體平穩有序。實踐證明,長協交易是解決電力領域當前主要矛盾的最科學、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是我國當前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牛鼻子”。因此建議在現有基礎上繼續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進一步完善長協交易規則,以做實做大長協交易作為電力領域落實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核心抓手,實現電力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二是建議根據實際需要因地、因時開展現貨市場建設。現貨交易的本質是在長協交易的基礎上提供一種市場化的偏差處理機制,並能發現短期(日前)、超短期(日內、實時)的電力價格。從國外經驗來看,現貨市場必須有一個穩定運行的長協市場或金融市場來與之配套,以規避短期電力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目前我國主要還在開展長協市場的建設,各地供需情況、裝機組成各不一樣,對現貨市場的建設需求、建設條件也差異巨大,因此建議待長協市場建設基本成熟後,再結合電力領域主要矛盾的轉換情況,由各地根據自身實際需要適時開展現貨市場建設。(雲臻)

(責任編輯: 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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