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精神,運用價格杠桿淘汰落後電解鋁產能,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關於完善電解鋁行業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39號),明確電解鋁生產企業用電根據上年電耗水平執行相應的階梯電價標準。
根據國家政策相關要求,我廳委托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對全省8戶電解鋁生產企業2023年度鋁液綜合交流電耗水平進行了現場核定甄別,作為下一步確定各企業應執行電價標準的依據。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將我省電解鋁企業2023年度生產能耗核查結果分檔公示,接受企業及社會監督。
公示時間:2024年8月8日至8月14日。
附件:電解鋁企業2023年度能耗核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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