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2024年本)》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對再生利用企業要求,銅、鋁回收率應不低於98%,破碎分離後的電極粉料回收率不低於98%,雜質鋁含量低於1%,雜質銅含量低於1%;冶煉過程鋰回收率應不低於90%,鎳、鈷、錳回收率不低於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價金屬綜合回收率不低於97%,氟固化率不低於99.5%,碳酸鋰生產綜合能耗低於2200千克標準煤/噸;採用材料修復工藝的,回收利用的材料質量之和佔原動力電池所含目標材料質量之和的比重應不低於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