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哥倫比亞在其官方公報發布第288號公告,對原產於中國的鋁擠壓材作出反傾銷終裁,決定以最低限價的方式實施反傾銷措施,當進口涉案產品的報關離岸價(FOB)低於最低限價4.13美元/千克(凈重)時,將徵收相當於最低限價與報關價差額的反傾銷稅;當進口涉案產品的報關離岸價高於最低限價4.13美元/千克(凈重)時,將不徵收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布於官方公報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涉案產品的哥倫比亞稅號為7604.21.00.00、7604.29.10.00、7604.29.20.00和7608.20.00.00。
2023年12月14日,哥倫比亞對原產於中國的鋁擠壓材啟動反傾銷調查。2024年4月18日,哥倫比亞貿對該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繼續反傾銷調查,不徵收臨時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