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門印發《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總體建設方案》,方案提到,目標到2027年,材料領域數據資源匯聚能力、流通活力明顯增強。搭建形成“1+N”的新材料大數據中心架構體係(1個新材料大數據中心主平臺、N個數據資源節點)。探索形成公益性服務引領、市場化運作為主的穩定運營模式。形成30個以上數據資源節點、30項以上材料大數據算法軟件和工具、20種以上典型關鍵材料和產品的數據賦能應用示範。
到2035年,新材料大數據中心體係全面建成並穩定運行。實現全國材料領域數據的匯聚、處理和開發,數據規模進入國際第一梯隊;持續提供引領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大數據技術產品和服務,形成數據驅動的材料創新發展範式;建立互利共贏、良性發展的運行模式,形成市場化的可持續運營能力。
附全文:
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總體建設方案新材料是戰略性、基礎性產業,也是高技術競爭的關鍵領域。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是關乎新材料技術創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資源。為充分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對新材料產業的技術支撐作用,支持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建設,培育材料研發與應用的全新發展模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服務國家戰略為導向,聚焦匯聚共享資源,搭建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總體架構;聚焦有序流通和安全共享,建立數據管理共享機制和有償交換規則;聚焦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增強新材料大數據技術產品有效供給應用,著力打造資源富集、高效貫通、應用繁榮、治理有序的新材料大數據生態,通過“材料+數據”助力新材料原始創新,服務新材料企業發展,培育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新引擎,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構築全球競爭新優勢。
到2027年,材料領域數據資源匯聚能力、流通活力明顯增強。搭建形成“1+N”的新材料大數據中心架構體係(1個新材料大數據中心主平臺、N個數據資源節點)。探索形成公益性服務引領、市場化運作為主的穩定運營模式。形成30個以上數據資源節點、30項以上材料大數據算法軟件和工具、20種以上典型關鍵材料和產品的數據賦能應用示範。到2035年,新材料大數據中心體係全面建成並穩定運行。實現全國材料領域數據的匯聚、處理和開發,數據規模進入國際第一梯隊;持續提供引領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大數據技術產品和服務,形成數據驅動的材料創新發展範式;建立互利共贏、良性發展的運行模式,形成市場化的可持續運營能力。
二、定位與功能
(一)定位
新材料大數據中心是促進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新型研發基礎設施,充分發揮產業數據規模優勢和應用優勢,通過平臺、標準、技術、市場的引導,逐步實現科技、產業等材料數據的融通和應用。立足機制創新,匯聚重點企業、科研院所、高校、新材料重點平臺等各類創新主體材料數據,形成新材料數據資源體係,構建新材料數據資源中心;立足協同創新,增強材料數據產品研究、應用和推廣等創新鏈各環節創新能力,構建加速新材料應用數據產品開發的研發中心;立足成果轉化,提供材料數據基礎產品和定制化服務,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促進產業整體能力提升的服務中心。
(二)功能
一是構建材料數據匯聚標準和融通平臺。堅持統籌規劃、渠道暢通、統一標準、分級管理、安全可靠,匯聚各類材料數據,建立材料數據標準規範體係和有償交換機制,推動各類創新主體,按照“物理分散、邏輯統一”,開展材料全生命周期數據的發現、聚集和分級共享,打造輻射全國的材料數據庫平臺。
二是加強共性和前沿技術研究。圍繞材料研發、生產、認證、應用、服役全鏈條,研發材料數據採集、挖掘和應用等環節的共性技術和前沿技術,突破材料大數據應用的技術供給瓶頸,提升數據賦能科技創新能力。
三是開展材料數據軟件產品開發應用。聚焦國家戰略、用戶需求和發展趨勢,支撐材料基因工程項目實施,開發應用材料新功能發現、成分優化、工藝改進等數據軟件產品,提升研發效率,降低研發成本,加速前沿材料產業化應用,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四是提供材料數據公益服務。在符合安全規範條件下,加強公益服務供給,面向社會免費提供知識共享、數據查詢、供需對接、軟件開源等數據產品和服務,助力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五是加強材料基因領域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注重產學研用協同人才培養模式,強化材料科學與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等多學科融合,開展人才培養和引進,集聚培養一批高水平領軍人才和青年骨幹人才,為材料大數據應用提供多層次創新人才。
六是推進材料數據和技術國際合作。廣泛開展國際交流,積極跟蹤國際發展前沿。因應國際形勢發展,通過聯合研發等多種形式,強化國際合作,促進材料大數據和技術水平提升。積極參與相關國際規則、標準制定,推進材料數據標準規範建設。
三、建設任務
(一)搭建新材料大數據中心架構體係
1.建立中心主平臺。統籌建門戶、出標準、定規則。負責建設數據存儲、災備、交互服務器集群等硬件基礎設施,以及數據管理發布、共享交互、應用服務、安全保障等係統;建立統一的數據標準規範體係、分類分級的數據安全保障體係;依場景構建無償共享和有償使用相結合的數據管理共享機制;收集整合公開材料數據資源,匯交公共財政支持的科技產業項目實施過程產生的數據,匯聚材料領域知識產權數據;推動數據資源節點的遴選與搭建,完善數據資源節點管理;組織開展材料數據共性和前沿技術研究,以及數據產品開發、場景建設和應用推廣;牽頭遴選一批算力中心,支撐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穩定運行;提供基礎數據查詢等公益服務和知識產權服務,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國際技術合作。
2.布局數據資源節點。依托優勢企業、科研院所、高校、新材料重點平臺等各類創新載體,負責採數據、用數據、保質量。參照《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目錄(2023)》新材料產業分類,聚焦先進鋼鐵材料、先進有色金屬材料、先進石化化工材料、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高性能纖維及制品和復合材料、前沿材料等6個材料領域,以及1個材料綜合應用領域,分科技、產業和計算三類,支持建設數據資源節點。
數據資源節點主要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的材料設計、研制、應用和專用計算等數據採集積累、質量控制和可靠性評價,數據內容和指標體係構建;按照統一數據標準體係和管理共享機制,與中心主平臺聯結,開展數據流通、共享、交換;開展材料數據增值應用的典型場景探索和個性化數據產品開發。其中,每個領域遴選確定1-2個數據資源骨幹節點,先行先試、率先聯結,無償提供具有公共屬性的數據產品和服務,推動形成數據資源匯聚、共享、利用的“小核心”,充分發揮引領帶動作用。
(二)建立數據流通應用體係
3.建設標準規範體係。建設材料數據採集、加工、存儲、融通和應用等全鏈條技術標準體係;完善數據密級、數據脫敏、數據分類分級保護、重要數據識別、數據安全風險評估、數據溯源等數據安全管理技術標準規範,推進產品主數據標準建設,強化工業數據字典、數據標注等標準研制,建立多源異構材料數據標準接口協議;健全數據質量評估、價值評估、交易服務規範,共同制定國際標準。
4.建立管理共享機制。堅持“數據不搬家、產權不變動”“可用不可見、可用不可擁”,探索基於區塊鏈、隱私計算、數據標識、數據空間等技術的統一共享服務模式,構建差異化的數據產品使用和服務機制,具有公共屬性的數據產品和服務按照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相關管理規範執行,非公共屬性的高值數據產品和服務,可按照市場化原則有償使用,吸引產業鏈上下遊共享數據,豐富數據資源;構建產權保護、共享激勵、流通管理和服務保障等管理機制;建立市場化數據融通機制,打通科技、產業等數據匯聚共享通道。
5.建立數據安全保障體係。落實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及商用密碼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建立數據安全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加強重要數據和核心數據識別與目錄備案管理,構建監測預警、風險報送、應急處置、風險評估等機制;加強數據安全防護、用戶安全認證、加密傳輸、災備管理等安全技術應用,提升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數據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技術手段,構建一站式材料數據資產管理與可視化監測體係,實現數據的全過程管理及各環節的安全監管;開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和數據安全等國家和行業標準貫標,切實提升數據管理能力,完善數據安全保障體係。(三)優化新材料大數據技術應用生態
6.研發關鍵技術和軟件。圍繞材料研發、生產、認證、應用、服役全鏈條,研發安全可靠新材料設計倣真軟件,開展材料數據實時自動採集、多中心化管理、智能檢索與可視化、數據挖掘等大數據技術研發和安全可靠軟件開發,面向行業或區域發展需求開發數據應用場景、數據產品和技術推廣,創新突破和持續輸出材料大數據關鍵技術和軟件。
7.實施應用示範。圍繞航空航天、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信息通信、生物和能源產業等重點應用領域,利用安全可靠大數據技術和軟件,開發成分優化、工藝改進等數據產品,開展關鍵材料數字化研發、生產、應用中的典型場景打造,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推動材料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等融合發展,開發新材料發現等數據產品,加速具備優勢的增材制造材料、高熵合金、超導及智能、倣生材料等發展,加快前沿材料布局。
8.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和公益服務。通過產學研協同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和引進材料科學與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等多學科復合型人才,集聚一批高水平領軍人才和青年骨幹人才。在符合安全規範條件下,向社會免費提供數據查詢、軟件開源等數據產品。
四、管理與運營
(一)管理機制
新材料大數據中心主平臺要建立開放透明的運行管理機制,組織研究提出建設總體規劃和階段性實施計劃,統籌協調推進;研究建立數據資源節點分級會員制度,根據各資源節點數據數量、質量等指標,確定對非公共屬性數據產品和服務的會員級別權限,構建數據資源節點內部評價和退出機制,加強對建設運營效果的評估;通過市場、標準及技術等手段,逐步打通科技、產業等相關材料數據資源的融通和應用。
(二)運營模式
新材料大數據中心主平臺堅持公益性服務為主,向社會免費提供具有公共屬性的材料數據查詢、軟件開源等基礎產品,共享統計分析數據等,可根據發展需要探索商業化運營模式,加強技術推廣、產品開發、標準服務、戰略咨詢、認證培訓、會展交流、專利布局等活動,開展數據融合開發、行業應用賦能和技術聯合攻關等數據要素市場化服務。充分發揮新材料大數據創新聯盟作用,鼓勵和引導有關單位通過無償捐贈、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運營。
新材料大數據資源節點以商業化運營為主,重點發揮數據產品開發應用和推廣功能,鼓勵無償提供具有公共屬性的數據產品和服務。在建設和運營初期,聚焦重點領域開展材料數據匯聚和數據產品開發應用,優先向優勢企業、科研院校、新材料大數據創新聯盟成員單位提供數字化定制化服務;運營成熟期,圍繞材料產業各領域開展數據匯聚和數據產品開發應用,提供新品種開發、成分優化、工藝改進等定制化數據產品,實現運營收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數據局建立協同工作機制,統籌推動建立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總體架構,形成功能完備、優勢互補的有機整體。定期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對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建設和運行實施績效評價。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數據管理部門組織動員有關單位,積極參與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建設運營。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利用現有政策資金渠道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資源,支持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建設,積極引導條件成熟、意願強烈的單位參與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建設。支持新材料大數據中心架構各級主體,承擔或參與有關任務。鼓勵地方出臺支持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建設和運營的配套政策,加大對數據資源節點建設和運營的配套支持。
(三)建立多元化資金和數據渠道
構建以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機構為支撐、社會資本為補充的資金投入模式。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大數據中心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鼓勵相關政府投資基金按市場化原則予以積極支持。支持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符合條件的相關企業上市融資。承擔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有關單位,需主動參與數據資源節點建設,將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材料領域數據率先向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匯聚。充分發揮有關部門、地方政府等數據持有單位作用,加強數據共享與交換。
(四)加強人才激勵、培養和引進
鼓勵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股權、期權等人才激勵和獎勵機制。加大材料領域相關人才政策向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傾斜。依托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試點專項等,強化材料大數據應用創新高端人才培養,培養扶持一批材料大數據技術研發、應用服務和運營管理的高層次人才和高素質綜合性團隊。支持建設國家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培養一批新材料領域卓越工程師。支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鼓勵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
(五)強化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運用
新材料大數據中心各相關方依據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做好風險監測、事件處置和報告等工作,強化對新技術新應用的數據安全風險研究和評估。對新材料大數據中心的核心關鍵專利申請,根據有關規定實施優先審查,促進專利價值實現。加大專利侵權行政裁決力度,嚴厲打擊針對材料大數據產品的知識產權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