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節函﹝2024﹞411號
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足跡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管理水平,促進相關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支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特制定《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編制指南》,請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11月6日
(聯係電話:010-68205361)
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編制指南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足跡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管理水平,促進相關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支撐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目標
逐步完善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規則和標準體係,推動建立符合國情實際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係,促進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到 2027 年,制定出臺 200 項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應用場景得到顯著拓展。
二、制定範圍
針對市場需求迫切、減排貢獻突出、產業鏈關聯性強、供應鏈帶動作用明顯、國際貿易量大的產品領域,聚焦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新能源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參考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消費品分類與代碼》等標準要求,開展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制定。成熟一批、推進一批、持續完善,穩步有序擴大產品覆蓋範圍。
三、工作程序
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研究制定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並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為企業、機構提供統一規範的規則標準。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採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條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四、編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的產品種類選取、功能單位或聲明單位的確定、係統邊界確定、數據收集和質量、分配、清單計算、結果解釋、報告及附錄等應與國家標準《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24067)保持一致,與國際認可並應用於具體產品種類的方法、標準和指南協調一致,以提高產品碳足跡可比性。
(二)標準框架。應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按照《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規定的框架編制。標準名稱統一命名為《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方法與要求 XX產品》。
(三)制修訂程序。各標準化委托機構應遵循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廣泛吸納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消費者、教育科研機構、檢測及認證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方代表參與標準制修訂,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交叉領域標準制定時,各領域單位應加強合作交流,協同推進標準制修訂。團體標準的制定應符合《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要求,徵求意見期限一般不少於 30 日,技術審查原則上應達成一致,並按照社會團體規定的程序批準,以社會團體文件形式予以發布。
(四)宣貫實施。鼓勵社會團體在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信息。鼓勵各標準化研究機構或標準化技術組織免費公開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文本,拓展相關標準信息發布渠道。支持多途徑、多方式開展產品碳足跡標準宣傳和培訓,積極推動相關標準在碳排放雙控、低碳技術推廣等場景應用,提升相關方的標準應用能力。
《指南》進行如下解讀:
一、《指南》制定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係、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產品碳足跡管理體係。為貫徹落實相關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跡管理體係,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5部門聯合發布實施《關於加快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係的意見》,明確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部等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按照團體標準先行先試、逐步轉化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原則,研究制定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條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5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建立碳足跡管理體係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按照團體標準先行先試、逐步轉化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原則,研制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採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優先聚焦電力、煤炭、天然氣、燃油、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光伏和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到2027年,制定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
工業是碳排放的重要領域,加快制定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對於構建全領域產品碳足跡管理體係具有重要意義。考慮工業產品種類多、範圍廣,上下遊產業鏈長且關聯度高,有必要對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的研究制定進行統一管理,規範優先制定範圍,明確工作程序,細化編制要求,支撐建立統一規範的碳足跡管理體係。
二、《指南》主要內容
《指南》包括工作目標、制定範圍、工作程序、編制要求、宣貫實施等內容。旨在指導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強化目標引領,按照急用先行、係統推進的原則,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主動作為,協同落實。
(一)明確工作目標。提出逐步完善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規則和標準體係,推動建立符合國情實際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係,促進工業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到2027年制定出臺200項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應用場景得到顯著拓展。
(二)規範制定範圍。一是關於產品種類,聚焦市場需求迫切、減排貢獻突出、產業鏈關聯性強、供應鏈帶動作用明顯、國際貿易量大的產品領域,優先開展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新能源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二是關於顆粒度劃分,應參考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計用產品分類目錄》《消費品分類與代碼》等標準要求。三是關於產品範圍,按照成熟一批、推進一批、持續完善的工作機制,穩步有序擴大覆蓋產品範圍。
(三)明確工作程序。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研究制定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為企業、機構提供統一規範的規則標準。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採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條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四)細化編制要求。一是關於標準文本,係統規定了產品碳足跡技術框架應與《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B/T24067)保持一致,標準名稱統一命名為《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XX產品》等。二是關於制修訂程序,要求按照開放、透明、公開的原則,廣泛吸納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消費者、教育科研機構、檢測及認證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方代表參與,充分反映各方共同需求。團體標準的制定應符合《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相關要求,以社會團體文件形式予以發布。三是關於交叉領域標準制定,明確提出涉及交叉領域的相關標準制定時,各領域單位應加強合作交流,達成一致後協同推進。
(五)抓好宣貫實施。一是拓展標準信息發布渠道,鼓勵社會團體在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團體標準信息。鼓勵各標準化研究機構或技術組織免費公開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二是支持開展標準宣貫培訓,支持多途徑、多方式開展產品碳足跡標準的宣傳,以及分行業、分領域的業務培訓,提升各相關方的能力水平。三是推動標準實施,積極推動相關標準在碳排放雙控、低碳技術推廣、政府採購、產品碳標識及認證等場景應用,強化政策支持與協同,加快碳足跡較低產品推廣。
三、下一步工作舉措
《指南》明確了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的“路線圖”,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標準化技術組織、標準化專業機構要加快標準研究制定,穩步有序擴大覆蓋產品範圍,積極構建完善的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體係。要按照“團體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梯度制定的工作體係,建立標準實施評估和持續更新機制,為企業、機構提供統一規範的規則標準。要充分發揮產品碳足跡對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的牽引作用,豐富標準應用場景,引導企業低碳改造,促進產業鏈和供應鏈轉型升級,增強綠色低碳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