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廣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其中提出,重點區域新、改、擴建熔化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幹燥爐採用清潔能源,原則上不使用煤炭、生物質等燃料。推動全省玻璃、鋁壓延、鋼壓延行業清潔能源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