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廣西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財政廳發布關於組織申報2025年自治區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為繼續貫徹落實好《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推動鋁產業加速改造升級、促進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做好2025年自治區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範圍和標準
2025年重點支持以下方向。
(一)向中高端轉型升級的項目。
1.對聚焦《決定》提出的汽車輕量化用鋁,光伏、電池等新能源用鋁,電力用鋁,食品藥品等包裝用鋁,電子電器用鋁,建築家居用鋁等六大鋁精深加工領域重大優勢項目,航空航天、船舶、軌道交通用鋁等相關高端產品項目,及其他鋁精深加工相關項目,以已實際完成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為基數,給予最高不超過10%的固定資產投資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將綜合考慮企業實際完成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新增效益等情況進行確定獎勵資金額度。
2.對提品質、增品種、創品牌,緊盯市場前沿及時開發精深加工新產品、培育新增長點的企業,綜合考慮產值貢獻等因素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二)重點工藝裝備提升的項目。
1.採用行業高端先進的大型軋制、擠壓、鍛造、鑄造等工藝裝備,完善補齊產品線,提升偏析精制、熱處理、深加工效率與水平,加快產品更新換代,增強鋁板帶箔等產品供給能力等相關項目,以已實際完成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為基數,給予最高不超過10%的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將綜合考慮企業實際完成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新增效益等情況進行確定獎勵資金額度。
2.對發展化學品氧化鋁等非冶金級氧化鋁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3.採用高純鋁制備技術,並用於下遊汽車、鋁電子、航空航天、高純氧化鋁粉等精深加工的項目,就地轉化率達到50%及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資金獎勵。
(三)再生鋁及延鏈相關項目。
對再生鋁企業聚焦《決定》提出的鋁精深加工領域,向下遊延鏈發展,推動再生鋁保級利用的,且廢鋁投入佔比超過25%及以上的,綜合考慮廢鋁投入量與產品就地轉化率、產值貢獻等因素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落實《決定》或自治區安排的其他重要任務。
對聚焦《決定》提出的電解鋁企業發展精鋁、高純鋁等相關項目,以及鋁用陽極碳素、陰極碳塊、模具、粉末、倉儲交易服務、赤泥綜合利用項目等相關配套項目,以已實際完成投資的固定資產投資為基數,給予最高不超過10%的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將綜合考慮企業實際完成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新增效益等情況進行確定獎勵資金額度。
項目固定資產實際完成的投資情況,根據專項審計報告確定,未竣工投產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完成情況,可根據已投入項目建設的主要資金支出有效憑證匯總表和憑證或專項審計報告確定。
二、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申報條件。
1.項目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銀行信譽度良好,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能保證項目投資來源;申報單位守法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2.項目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或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在項目投資許可、土地、環保、節能、技術、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條件。
3.項目符合《決定》有關要求,對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做強鋁產業鏈具有明顯作用。
4.項目原則上要求固定資產投資5000萬元以上,項目在申報時原則上要求已實際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達到投資計劃的30%及以上。
5.申報單位不違反國家、自治區、設區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以同一項目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明確說明項目核心內容或關鍵技術、已獲得和正在申報的其他專項資金情況。依托同一核心內容或同一關鍵技術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
(二)申報材料。
1.企業基本情況簡介,包括企業實力,如行業地位、產品市場佔有率、銷售收入及利潤水平、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產品特點,要將該產品對比同類產品具有的優勢表述出來,並盡量用量化指標;技術來源,技術水平等。
2.項目基本情況簡介,包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效益分析,項目核準或備案、節能審查、環評審批、土地審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工程建設形象進度,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累計完成投資,預計建成投產時間等。項目2025年度計劃完成投資、投產產能、投產當年新增銷售收入、投產當年新增稅金等績效目標。
3.《2025年自治區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1)、《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2)、《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3)、《企業2024年度納稅情況表》(附件4)、《企業享受各級各類財政扶持資金情況表》(附件5)。新辦企業未發生納稅的不要求提供納稅情況表。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項目的核準或備案文件;項目環評意見、節能審查意見、新增用地項目用地批復或初審意見(不涉及新增用地,按規定無需開展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的項目,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或相應職能部門出具的說明)。各文件中的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及相關數據應一致。
6.項目申請報告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中的項目名稱和數據要與核準或備案文件相一致。
7.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單位已投入項目資金鑒證報告,或項目單位支付項目用款的發票、憑證(要對票據憑證進行分類匯總列出明細表)。已竣工驗收項目還需提供項目驗收材料,包括專項審計報告、驗收專家組出具的驗收結論和意見等。
8.項目實施單位為實施項目與自治區內銀行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已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明細清單及相對應的付款憑證等的票據清單。所提供的貸款合同應未享受過“桂惠貸”等自治區本級貸款貼息政策。
9.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4年度財務報告(附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復印件,申報時未取得2024年度財務報告則提供2023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報前一個月份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應與會計實際賬務數據一致。
10.直觀體現項目形象進度的建設施工現場照片,包括廠區外觀,新建廠房、生產線及配套設施等。
11.項目單位對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如違反相關規定,願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書(項目申報承諾書樣式見附件6)。
12.高純鋁就地轉化銷售合同,廢鋁採購發票等相關佐證材料。
三、申報工作要求
(一)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負責組織轄區內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按申報要求對項目進行認真篩選和審核,匯總《2025年自治區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於2025年1月6日前聯合行文上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和財政廳。上報文件和材料匯總光盤提交一式兩份(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各一份,請分別送達)。
(二)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組織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支付項目用款的發票、憑證進行抽查,同時對各市上報的部分項目進行現場調研,了解項目基本情況及建設進度。
(三)項目申報材料鼓勵由企業自行編寫,不要求具有資質的設計機構或第三方咨詢機構編制,以避免企業增加申報成本。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向當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咨詢了解。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從未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開展項目申報有關工作,在項目審核過程中如需詢問或要求補充項目材料將通過郵件、通知等正式渠道,相關工作人員不會直接聯係企業或縣區部門,也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企業應通過正常途徑按要求進行申報,以保障自身利益不受損害。
(四)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要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組織工作人員到現場核驗。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項目實施問題嚴重的項目單位,自治區將停止對項目的支持,追回已撥資金,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2025年自治區鋁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等表格的電子版請登錄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gxt.gxzf.gov.cn/)的“通知公告”欄中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