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布第02/2025-Customs(ADD)號通報稱,接受印度商工部於2024年8月28日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厚度不超過80微米的鋁箔(Aluminium Foil)作出的反傾銷肯定性初裁建議,決定對中國的涉案產品徵收為期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稅額為619-873美元/噸,徵稅詳情見附表。涉案產品包括用於電容器,寬度小於500毫米、純度99.35%的5微米鋁箔以及厚度在5.5微米至80微米之間的鋁箔。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76071110、76071190、76071910、76071991、76071992、76071993、76071994、76071995、76071999、76072010及76072090項下的產品。以下產品不在本案徵稅範圍內:1.用於非電容器的厚度5.5微米以下的鋁箔。2.用於電容器的厚度5微米以下、5微米至5.5微米的鋁箔。3.超輕量轉換鋁箔,其厚度為5.5微米至7微米,用於絕緣、香料包裝、導熱流體管線覆蓋和茶葉包裝。4.電解電容器用蝕刻或成型鋁箔。5.用於立面覆層和標牌應用的鋁復合板。6.包覆鋁箔。7.啤酒瓶用鋁箔。鋁箔厚度為10.5微米,表面粗糙且有空孔,無論是否印刷。8.鋁錳硅合金和/或包覆鋁錳硅合金。9.鋁箔膠帶。10.彩色涂層鋁箔。11.聚氨酯涂層鋁箔。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3月21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國內企業Hindalco Industries Ltd.、Shyam Sel & Power Ltd.、Shree Venkateshwara Electrocast Pvt. Ltd.、Ravi Raj Foils Ltd.、GLS Foils Product Pvt. Ltd.以及LSKB Aluminium Foils Pvt. Lt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鋁箔啟動反傾銷調查。2024年8月28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作出肯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