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於有序推進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許可豁免管理試點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危險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規範有序推進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許可豁免管理試點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試點危險廢物類別
(一)首批試點:
1、鋁灰(HW48有色金屬冶煉廢物)
(1)321-024-48:電解鋁鋁液轉移、精煉、合金化、鑄造過程熔體表面產生的鋁灰渣,以及回收鋁過程產生的鹽渣和二次鋁灰;
(2)321-026-48:再生鋁和鋁材加工過程中,廢鋁及鋁錠重熔、精煉、合金化、鑄造熔體表面產生的鋁灰渣,及其回收鋁過程產生二次鋁灰。
2、煤焦油(HW11精(蒸)餾殘渣)
451-003-11煤氣生產過程中煤氣冷凝產生的廢煤焦油。
(二)增補試點
1、煤焦油:HW11精(蒸)餾殘渣(252-002-11)煤氣凈化過程氨水分離設施底部的焦油和焦油渣;
2、HW48有色金屬冶煉廢物(鋁行業)
(1)321-023-48:電解鋁生產過程電解槽陰極內襯維修、更換產生的廢渣(大修渣);
(2)321-025-48:電解鋁生產過程產生的炭渣
(3)321-034-48:鋁灰熱回收鋁過程煙氣處理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鋁冶煉和再生過程煙氣,包括再生鋁熔煉煙氣、鋁液熔體凈化、除雜、合金化、鑄造煙氣處理集(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
二、注意事項
(一)試點時間截至2025年12月31日,試點屆滿前三個月不再受理試點申請。試點期間國家另有規定或試點期滿有必要繼續實施的,另行通知。
(二)試點利用單位應同時滿足《貴州省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許可豁免管理試點實施方案》明確的試點類別和試點條件,未獲環評批復的新建項目不在試點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