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熱是在經濟技術條件下,在能源利用設備中沒有被利用的能源,也就是多餘、廢棄(白白浪費)的能源。它包括高溫廢氣餘熱、冷卻介質餘熱、廢汽廢水餘熱、高溫產品和爐渣餘熱、化學反應餘熱、可燃廢氣廢液和廢料餘熱以及高壓流體餘壓等七種。根據調查,各行業的餘熱總資源約佔其燃料消耗總量的17%-67%,可回收利用的餘熱資源約為餘熱總資源的60%。 玻璃、冶金、冶煉、石化、建材、陶瓷、輕紡等行業中具有280℃以上煙氣(或其他高溫污染氣體)的餘熱回收。即只要是排煙溫度高於280℃的工業鍋爐、流化床鍋爐、導熱油爐、冶煉爐、冶金爐、高爐熱風爐、加熱爐,以及化肥廠、造紙廠都可應用。
餘熱回收利用是提高經濟性、節約燃料的一條重要途徑。火電廠的生產過程中存在各種餘熱。譬如,鍋爐排污熱量、除氧器排氣及汽封排汽等餘熱。這類餘熱屬於攜帶工質的分熱,通常在回收利用熱量的同時。還將回收部分工質:另一類餘熱,它們只有熱量可以利用,不存在工質的回收,譬如,發電機損失的熱量、冷油器帶走的熱量以及鍋爐排煙的餘熱等。這類餘熱屬於純熱量回收利用。 餘熱的可利用性和價值決定於它的產量和質量兩個方面。餘熱的數量是指餘熱量的大小,餘熱的質量是指餘熱的品位高低,可以用它的溫度、壓力以及攜帶熱量的介質給於表徵。餘熱品位愈高,數量越大它的可利用性和價值也就愈大。 餘熱的可利用性和價值不等於餘熱利用的效果。前者是指餘熱本身的品質和性質,它僅表示餘熱具有的可用性,但並不表示餘熱利用的有效性。後者不全由餘熱本身品質所決定,還決定於餘熱利用的場所、環境以及利用的方法,即決定於使用餘熱的對象和條件。譬如,餘熱作為熱量利用就比作為功能利用的效果好。因為,熱變功要付出冷源損失的代價。 火電廠熱係統由於存在各種能級,因而為選擇餘熱利用的場所提供了較大的自由度。
下圖是我公司為洛陽萬基鋁業二分廠設計的餘熱回收項目。回收利用高溫熔煉爐排放煙氣中的熱能,加熱供給水,將熱水利用到生產和車間日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