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制品行業板式喂料機設備驗收規範
板式喂料機設備驗收分發貨前驗收和到達用戶現場後驗收
一:板式喂料機發貨前驗收
重型板式喂料機出廠前要在廠內預組裝試運轉,組裝試運轉前10天發出通知函,通知買方參加設備的檢驗及試車,空載連續運轉八小時以上,確定各項指標符合設計及使用要求,買方及賣方簽署驗收文件。
一.組裝前嚴格檢查各個零部件的尺寸公差,外觀質量,檢查外購件是否符合要求,嚴格按照組裝工藝要求進行組裝。
二.組裝後檢查各部位是否組裝正確,是否存在設計上的缺陷,運轉中是否存在不因素,有問題解決在試運轉之前。
三.確認無誤後方可接電運轉。運轉過程中,檢查是否有刮碰現象,轉動部分是否靈活,是否有異常聲音,電機、減速機是否有過熱現象。
四查驗各項性能指標是否符合圖紙要求。
二:板式喂料機到達用戶現場後驗收
合同設備到現場後,按賣方提供的出廠發貨單、裝箱單、產品質量合格證進行檢驗、驗收並會簽驗收文件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一份)。
驗收標準:按招標文件、合同、技術協議及相關國家標準和規範.
貨到後,經雙方驗收被視為不合格的產品,賣方應無條件更換不合格的產品直至合格,費用由賣方承擔。
如賣方產品不能滿足使用方要求(招標文件要求),買方有權更換產品生產廠家,賣方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賣方根據合同規定並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到指定現場提供技術服務並完成合同規定的與指導安裝、調試、投料試生產及設備維護等內容相關的任務及責任,並檢驗鑒定生產能力合格後,交付買方使用,買方負責協調配合工作。
電話:13606279786